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吴氏真医疯癫郎中治疗肿瘤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肝癌 肺癌 胃癌

希波克拉底誓言|大医精诚|鉴定真医与庸医的标准

2017-4-9 12:0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383| 评论: 0

摘要: 医以德为先,桂林吴氏真医为何以吴氏庸医自嘲?西医应以《希波克拉底誓言》为修医准则,中医应以《大医精诚》为行医立命之本,吴氏中医时刻提醒自己比起国外的希波克拉底和古代前贤孙思邈来说仍只是一位庸医。希波克 ...
医以德为先,桂林吴氏真医为何以吴氏庸医自嘲?西医应以《希波克拉底誓言》为修医准则,中医应以《大医精诚》为行医立命之本,吴氏中医时刻提醒自己比起国外的希波克拉底和古代前贤孙思邈来说仍只是一位庸医。

希波克拉底誓言:
仰赖医神阿波罗·埃斯克雷波斯及天地诸神为证,鄙人敬谨直誓,愿以自身能力及判断力所及,遵守此约。凡授我艺者,敬之如父母,作为终身同业伴侣,彼有急需,我接济之。视彼儿女,犹我兄弟,如欲受业,当免费并无条件传授之。凡我所知,无论口授书传,俱传之吾与吾师之子及发誓遵守此约之生徒,此外不传与他人。

我愿尽余之能力与判断力所及,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并检柬一切堕落和害人行为,我不得将危害药品给与他人,并不作该项之指导,虽有人请求亦必不与之。尤不为妇人施堕胎手术。我愿以此纯洁与神圣之精神,终身执行我职务。凡患结石者,我不施手术,此则有待于专家为之。

无论至于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并检点吾身,不作各种害人及恶劣行为,尤不作诱奸之事。凡我所见所闻,无论有无业务关系,我认为应守秘密者,我愿保守秘密。尚使我严守上述誓言时,请求神祗让我生命与医术能得无上光荣,我苟违誓,天地鬼神实共亟之。


附一:希波克拉底(真医)

希波克拉底(古希腊文:?πποκρ?τη?,约前460年至约前370年),为古希腊伯里克利时代之医师,约生于公元前四六零年,后世人普遍认为其为医学史上杰出人物之一。在其所身处之上古时代,医学并不发达,然而却能将医学发展成为专业学科,使之与巫术及哲学分离,并创立了以之为名的医学学派,对古希腊之医学发展贡献良多,故今人多尊称之为“医学之父”。

世人往往将其文集诸位作者的成就、奉行其医学原则的医师及其本人之事迹相混淆,以致于今天,对其真实想法、所书之文、所做之事知之甚微。然而,其仍被认为对临床医学贡献甚多,并总先世医学之大成,堪称古医师之典范。而其所订立之医师誓言,更成为后世医师之道德纲领,直至今天。

其约卒于公元前三七零年,享年九十岁。

希波克拉底提出“体液(humours)学说”,认为人体由血液(blood)、粘液(phlegm)、黄胆(yellow bile)和黑胆(black bile)四种体液组成,这四种体液的不同配合使人们有不同的体质。他把疾病看作是发展着的现象,认为医师所应医治的不仅是病而是病人;从而改变了当时医学中以巫术和宗教为根据的观念。主张在治疗上注意病人的个性特征、环境因素和生活方式对患病的影响。重视卫生饮食疗法,但也不忽视药物治疗,尤其注意对症治疗和预防。他对骨骼、关节、肌肉等都很有研究。

5 理论

癫痫决非天谴,凡病者,悉有其源。盖凡人不知其理,见其状甚苦,故言天谴,诚大误也。

——《癫痫之论》

希氏乃西方史上首位医师,因其不相信疾病乃天遣或超自然力量所致,并且认为主因乃环境因素、饮食及起居习惯。然而,依当世之解剖学及生理学学说,其理论错误亦不少,诸如体液学说等,悉已证误。

古希腊之疾病治疗法,分为“库尼多斯”及“科斯”二派。库尼多斯派重视诊断,但建基于众多对人体的错误假设上。因为其时希腊人视人体解剖为禁忌,故医师对人体解剖学及生理学一无所知,故当一种疾病所引起的症状繁多时,库派医师往往无从判断。而科斯派,亦即希氏之派,则以普通诊断法及被动疗法诊症,并从而得到更大的成就。此因其重视照顾病人及预后,而非诊断,故能有效地治疗疾病及改进临床实习之成效。

希氏医学及其哲理与今天相去甚远,当世之医师多重视特定诊断及专业治疗法,两者悉为库尼多斯派所强调的。这种古今之差异,使得希氏之医学在过往二百年间备受批评。而其消极治疗法,更受到强烈谴责,举例而言,法国医师M.S.胡妲称希氏疗法为“将亡之沉思”(meditation upon death)。

5.1 体液学说及危象

希氏学派认为疾病乃体内四液失调之结果,倘若为体格强健者,则四液之量均等。 当四液(血液、黑胆汁、黄胆汁及黏液)之量失调时,人即生病,直至回复平衡,方告痊愈。希氏疗法以此为宗,例如当黏液过多时,以柑橘入药,冀达调和之效。

其学说之另一重要概念为“危象”,其为疾病之转折点,能跨越者,则告康复,不然则告死亡。然而即使能越过其一次,亦有复发之可能。根据此理论,危象常在“生死存亡之时”出现,所谓“生死存亡之时”,乃指感染疾病后的一个特定时间。倘若危象在该时刻之后甚久方才显现,则复发之可能性甚高。葛伦相信此想法源于希氏,然而其亦指有可能出现于希氏之前。

希氏医学简单被动,其疗法乃建基于“自然界所赋予之治疗力量”。根据此理论,人体自有平衡四液及痊愈之力量,故此,其着重于促进此自然过程之发生,并相信“休息及制动乃治病之头等要事”。普遍来说,希氏疗法对病人甚为友善,过程平和,并强调保持个人卫生与消毒。举例而言,其对伤口总会优先使用干法处理(包扎等),而非采用使人痛楚之药酒,倘无法只用干法处理时(需消毒时),则会使用清水或酒精,尽量减轻其痛楚。另外,有时亦会采用具有镇痛作用之香脂草。

希氏作风,不做无把握之事,故此,对于较易出错之药物及特定疗法皆拒绝使用,而以普通的诊断法配以简单的疗法代之。然而有时亦会使用风险较大的壮阳药。此被动疗法对治疗微恙甚为有效,如骨折时,需要使用骨折牵引术来伸展骨骼系统及舒缓受伤范围之压力,希氏长凳及其他相关设备正好派上用场。

另外,其医学理论之另一强项是强调预后之重要性。在希氏之时代,药疗之术极不成熟,医师倘能正确评估病情并基于病人之病历推导其病情进展,已算是很不错了,而这正是希氏所强调的。

希氏医学以其专业精神、修养及严格之训练与实践见称。其作品《医师之路》(On the Physician)正可表达此精神,文中指医师须时刻保持整洁、诚实、冷静、明理及严肃之态度,凡希氏学派之医师皆恪守之。而在其手术室里,不论灯光、人事、仪器、病人定位及包扎与夹板方法悉有详尽规定,更有甚者,手指甲之长度亦受到规管,可算是一丝不苟 。

其学派认为临床理论,首重观察记录。故此,其要求医师详实地记录疗程中之发现及所用之疗法,使得这些记录可以留传后世,为其他医师所用。希氏本人则谨慎并完整地记录了众多症状,诸如病人之气色、脉博、发热、疼痛、运动及排泄等事 。据信其尝于记录病历时,量度病人之脉博,以确定其言之真确性。其更将临床观察延展至病人的家族病历及家庭环境。故有人云:“对希氏而言,有临床检测,方有医学” ,故更应称之为“临床医学之父”,而非广义的“医学之父”。

一个患有艾森缅格氏综合症的病人,其手指因肺动脉高血压所引发的杵状变而变成如此。而杵状指最初正是由希氏所发现,故亦称为“希氏指”。

希氏及其追随者说明了很多疾病及医疗状况,而且许多是前人所未知的。据信其为首个说明杵状指之医师,而杵状指乃是慢性肺痈、肺癌及发绀先天性心脏病之征兆。亦因如此,杵状指别称为“希氏指”。其亦为首个说明希氏脸之医师。莎士比亚之名剧,《亨利五世》里的第三场之第二幕,述及福尔斯泰夫之死时,即有强烈暗示其罹患此疾 。

其将疾病归类为急性、慢性、风土、传染四种,并使用转剧、复发、消散、危象、发作、峰、康复诸名词来形容病患之不同时期 。其对症状学、理学检查、外科疗法及脓性胸膜炎预后之说明,亦可堪称为重要贡献。其教训时至今日,对研习胸腔内科及外科之学生而言,仍能受用。其亦为书写心胸外科文献之首人,而其心得,直至今天,大多仍告有效。

《希氏誓言》、《预后之书》、《治病之路》、《格言》、《论空气、水和环境》、《复位仪器》、《癫痫之论》等等。

9.1 箴言

希波克拉底在一篇题为 《箴言》的论文中,辑录了许多关于医学和人生方面的至理名言。如“人生短促,技艺长存”“机遇诚难得,试验有风险,决断更可贵。”“暴食伤身”“无故困倦是疾病的前兆”“简陋而可口的饮食比精美但不可口的饮食更有益”"世界上实际上只有两件事情:去了解一件事情和坚信别人已经知道的事情。去了解一件事情即所谓科学,而坚信别人已经了解的某件事情是无知等等。这些至理名言至今还能给人以启发。

9.2 誓言

希波克拉底誓言,又称医师誓词,传统上,西医行医前,会先以此立誓。医师誓词为希波克拉底对医学认识之道德纲领,亦为文集中最有名者,然而在近世,其真实性颇受置疑。在今天,其已不再作为誓章使用,而是作为相类之誓言及法律蓝本,而医科之毕业生,仍须恪守此等誓章。

希波克拉底誓言是流传约2000多年的确定医生对病人、对社会的责任及医生行为规范的誓言,以希波克拉底的名字命名,希波克拉底是公元前5~前4世纪著名的希腊医生。这一誓言很可能在希波克拉底之前已经在医生中代代相传,以口头的形式存在,希波克拉底也许是第一个把这一誓言用文学记录了下来的人。这一誓言中有封建行会及迷信的色彩,但其基本精神被视为医生行为规范,沿用了2000多年。直到今日,在很多国家很多医生就业时还必须按此誓言宣誓。译文如下:

仰赖医神阿波罗·埃斯克雷波斯及天地诸神为证,鄙人敬谨直誓,愿以自身能力及判断力所及,遵守此约。凡授我艺者,敬之如父母,作为终身同业伴侣,彼有急需,我接济之。视彼儿女,犹我兄弟,如欲受业,当免费并无条件传授之。凡我所知,无论口授书传,俱传之吾与吾师之子及发誓遵守此约之生徒,此外不传与他人。

我愿尽余之能力与判断力所及,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并检柬一切堕落和害人行为,我不得将危害药品给与他人,并不作该项之指导,虽有人请求亦必不与之。尤不为妇人施堕胎手术。我愿以此纯洁与神圣之精神,终身执行我职务。凡患结石者,我不施手术,此则有待于专家为之。

无论至于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并检点吾身,不作各种害人及恶劣行为,尤不作诱奸之事。凡我所见所闻,无论有无业务关系,我认为应守秘密者,我愿保守秘密。尚使我严守上述誓言时,请求神祗让我生命与医术能得无上光荣,我苟违誓,天地鬼神实共亟之。

附二:孙思邈《大医精诚》

《大医精诚》一文出自中国唐朝孙思邈所著之《备急千金要方》第一卷,乃是中医学典籍中,论述医德的一篇极重要文献,为习医者所必读。《大医精诚》论述了有关医德的两个问题:第一是精,亦即要求医者要有精湛的医术,认为医道是“至精至微之事”,习医之人必须“博极医源,精勤不倦”。第二是诚,亦即要求医者要有高尚的品德修养,以“见彼苦恼,若己有之”感同身受的心,策发“大慈恻隐之心”,进而发愿立誓“普救含灵之苦”,且不得“自逞俊快,邀射名誉”、“恃己所长,经略财物”。

《大医精诚》原文
  张湛曰:夫经方之难精,由来尚已。今病有内同而外异,亦有内异而外同,故五脏六腑之盈虚,血脉荣卫之通塞,固非耳目之所察,必先诊候以审之。而寸口关尺,有浮沉弦紧之乱;俞穴流注,有高下浅深之差;肌肤筋骨,有厚薄刚柔之异。唯用心精微者,始可与言于兹矣。今以至精至微之事,求之于至粗至浅之思,岂不殆哉?若盈而益之,虚而损之,通而彻之,塞而壅之,寒而冷之,热而温之,是重加其疾,而望其生,吾见其死矣。故医方卜筮,艺能之难精者也。既非神授,何以得其幽微?世有愚者,读方三年,便谓天下无病可治,及治病三年,乃知天下无方可用。故学者必须博极医源,精勤不倦,不得道听途说,而言医道已了,深自误哉!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见彼苦恼,若己有之,深心凄怆,勿避险巇,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工夫行迹之心,如此可做苍生大医,反之则是含灵钜贼。自古明贤治病,多用生命以济危急,虽曰贱畜贵人,至于爱命,人畜一也。损彼益己,物情同患,况于人乎?夫杀生求生,去生更远,吾今此方所以不用生命为药者,良由此也。其虻虫水蛭之属,市有先死者,则市而用之,不在此例。只如鸡卵一物,以其混沌未分,必有大段要急之处,不得已隐忍而用之,能不用者,斯为大哲,亦所不及也。其有患疮痍下痢,臭秽不可瞻视,人所恶见者,但发惭愧凄怜忧恤之意,不得起一念蒂芥之心,是吾之志也。
  夫大医之体,欲得澄神内视,望之俨然,宽裕汪汪,不皎不昧,省病诊疾,至意深心,详察形候,纤毫勿失,处判针药,无得参差,虽曰病宜速救,要须临事不惑,唯当审谛覃思,不得于性命之上,率而自逞俊快,邀射名誉,甚不仁矣。又到病家,纵绮罗满目,勿左右顾盼;丝竹凑耳,无得似有所娱;珍羞迭荐,食如无味;醽醁(línglù)兼陈,看有若无。所以尔者,夫一人向隅,满堂不乐,而况病人苦楚,不离斯须,而医者安然欢娱,傲然自得,兹乃人神之所共耻,至人之所不为,斯盖医之本意也。
  夫为医之法,不得多语调笑,谈谑喧哗,道说是非,议论人物,炫耀声名,訾毁诸医,自矜己德,偶然治瘥一病,则昂头戴面,而有自许之貌,谓天下无双,此医人之膏肓也。老君曰:人行阳德,人自报之;人行阴德,鬼神报之;人行阳恶,人自报之,人行阴恶,鬼神害之。寻此贰途,阴阳报施,岂诬也哉?
  所以医人不得恃己所长,专心经略财物,但作救苦之心,于冥运道中,自感多福者耳。又不得以彼富贵,处以珍贵之药,令彼难求,自眩功能,谅非忠恕之道。志存救济,故亦曲碎论之,学者不可耻言之鄙俚也!

医以德为先,西医应以《希波克拉底誓言》为修医准则,中医应以《大医精诚》为行医立命之本,吴氏中医时刻提醒自己比起国外的希波克拉底和古代前贤孙思邈来说仍只是一位庸医。桂林吴氏真医为何以吴氏庸医自嘲?原因就在于此!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吴氏中医的博客——肝癌频道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8-2012
地址:临桂县临政路16号 邮编:541100
Email:ka900@126.com 吴氏老中医博客:http://blog.sina.com.cn/ka900 备案号:桂ICP备10200646号
友情链接:|  新浪博客  |  网易博客  |  相关微博  |  中国太岁肉灵芝|

手机版|吴氏真医的博客│Email:ka900@126.com│电话:13299275999│原发性肝癌晚期肺癌治疗胃癌晚期肠癌│    

GMT+8, 2024-4-24 12:26 , Processed in 0.033794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